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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服务

发布日期:2020/1/3 14:39:55浏览次数:1

      我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一直提供专业的污染源第三方运维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在用户和环保部门建立良好的信誉,目前服务覆盖所有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100多家企业,运营服务覆盖整个吉林省。



技术规范和标准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52-2007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

HJ/T 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354-2007   水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356    水质在线数据有效性判别

HJ/T 461-2009 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

GB50169-92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

GBJl31-90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判标准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办〔2008〕6号);

 

运营质量保证

 

1、对废水自动监控系统的维护按照系统的维护规范和各种仪器相应的维护规范进行,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 日常维护

a、每周对整个系统(包括采样系统、分析仪器系统、数据存储/控制系统)的运行状态和主要参数进行一次巡检,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b、每月对整个系统(包括采样系统、分析仪器系统、数据存储/控制系统)进行一次保养和维护,包括:

1)对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含比色池、测量室、电极等)进行清洗和维护。

2)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

3)对采样杯、废液桶每月至少清洗一次,分析废液收集后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4)检查自动监控仪器接地情况,检查自动监控用房防雷措施。

c、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专业技术人员需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d、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超声波流量计的高度是否发生变化。

e、其他设备按相应维护规范进行,保持仪器设备及站房的清洁。

(2) 系统的检修

为了使自动监控系统能维持完整的数据获取率,应具备迅速的故障排除、充足的备品备件、便捷的交通和通讯工作工具等必要的保证条件:

a、仪器设备包括校准设备,维修人员配备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显示器、键盘,有专用车辆;

b、保证7×24小时技术服务和支持,一旦发生故障,迅速做出反应,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72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分析仪,另外对难以修复的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和企业。

c、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比对实验和性能校验。

d、若自动监控仪器核心部件或整体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重新进行验收。

e、若数据采集仪发生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修复或更换, 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f、在线监测设备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采用备机或者在必要时采用人工方法进行监测。

g、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的存储数量。

(3) 日常校验(比对)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实验和质控样试验,比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校准,可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

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亦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校准和校验。

进行相关校准和校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在测试期间保持相对稳定,作好测试记录和调整、维护记录。

2、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日常维护和系统检修

日常维护保养根据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对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等做出明确规定,每次保养情况应记录并归档。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应记录并归档。如更换标准物质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

1)定期维护保养应根据烟气CEMS说明书的要求对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等做出明确规定,每次保养情况应记录比并归档。每次进行备件或耗材更换时,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应记录并归档。如更换标准物质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a、每周对CEMS进行一次巡检,其中电路系统主要检查电压是否稳定、线路是否存在隐患;气路系统主要检查供气是否正常、气压是否达到标准值、标气气源是否达标、管路是否堵塞等;仪器分析存储系统主要检查设施各部件是否正常工作;通讯系统主要检查通讯模块是否正常工作、通讯传输是否正常.

b、净化风系统和烟气参数测量装置部分。要定期检查净化风系统的管路连接、鼓风机滤芯等,一般情况下,每一个月要检查一次,并清除滤芯上的积灰。

c、烟气参数测量装置中,皮托管每3个月要做一次清洁,清除皮托管中的积灰、油污等。每3个月检查一次内部气路的密封性。

d、污染源停炉到开炉前应及时到现场清洁光学镜头。

e、每15天至少清洗一次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一次仪器光路的准直情况,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空气压缩机或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

f、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气态污染物CEMS的过滤器、采样探头和管路的结灰和冷凝水情况、气体冷却部件、转换器、泵膜老化状态;

g、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流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状态;

h、每两个月至少对预处理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清洁采样头、清洗管路、更换滤芯等;

i、样气处理柜部分要定期检查各个气路连接接头、标气连接接头是否松动,同时检查流量计是否符合要求,以保证气体的压力符合要求。

2)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运行过程中的定期校准应做到:

a、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和气态污染物CEMS每周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跨度;

b、无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每3个月至少用校准装置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跨度;

c、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气态污染物CEMS每15天至少用零气和接近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的标准气气体或校准装置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工作点;

d、直接测量法气态污染物CEMS每个月用校准装置通入零气和接近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的标准气体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工作点。

e、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校准,要求零气和标准气体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如采样探头、过滤器、调节器)一致,进行零点和跨度、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的检测。

3)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投入使用后,燃料、除尘效率的变化、水分的影响、安装点的振动等都会造成光路的偏移和干扰。定期检验应做到:

a、每一个月至少做一次校验:采用标准气体以及其他手持烟气检测仪进行对比校验,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比对必须从探头处通入标准气体。

b、当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则应扩展为对颗粒物CEMS方法的相关系数的校正和评估气态污染物CEMS的相对准确度、流速CEMS的速度场系数(或相关性)的校正,直到烟气CEMS达到规定的要求,所取样品数参照参比方法验收要求。

3、监控中心平台日常维护和系统检修

1)每日远程检查水质和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每日导出当天的在线数据进行备份。

2)每日远程检查环境空气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

3)定期提供监控中心所有监控点的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的电子版,报环保部门审核。

4)每月初将上一月所有监控点的数据月报(含日均值)打印,存档备查。

4、网络传输要求

1)每月对供电、室内、室外、温度、湿度、防雷接地和电源线路接口进行检查,标签粘贴,设备工作状况,指示灯信息检查。

2)废气、废水自动监控现场端数据采集仪至少保存一年的小时均值、日均值,CEMS至少保存两个月五分钟均值。在上位机提取这些历史数据前不得更改、删除。监控中心应对全部点位的小时均值、日均值永久保存。

3)每月一次对全网络系统进行监测、升级、优化,确保通信安全。

4)数据采集仪的稳定运行对数据传输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数采仪发生故障后3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应提供符合规范标准的数采仪备机予以更换,保证数据正常传输。.